公司根据规定、管理、供应商要求或者某些原因,定期需要有审核报告,但是审核时发现太多问题,即使有,也得有时间去编辑账本、进行调整。重做大量工作。因此,审计公司必须回顾过去的错误并与现在联系起来,特别是配合公司会计按季度、6个月、9个月和年底审查风险,工作会很简单,审计后的财务也很简单。报表将很快完成,然后是公司在结束年终报告之前应考虑的审计问题,以限制年终报告中出现的风险和遗漏。
资产
1.现金
-无现金余额记录,存货记录无财务主管、总会计师签字;未设立库存理事会,且会议记录上没有基金库存理事会主任和成员的签名。
– 库存记录余额最多为越南盾单位。
– 库存管理的流程收支审批不严格,执行不正确,收据没有按规定的份数。
– 收支金额与会计账簿不符
– 现金收入的会计处理。
-现金收支数额较大,超过财务规定的规定。结算日前后发生大量现金收付业务。
– 现金资金较多。
– 收款前核算付款凭证,现金资金余额为负。
– 现金资金余额为负数。
– 现金资金余额为负数。实际现金余额及资金盘存记录。
-未按规定编制收付款单(缺少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主管等盖章、签名……);无法提供或与所附有效文件不符;表格未编号、表格书写错误或未完整保存;支出内容与经营活动不符。
– 支出超出公司财务规定规定的现金限额,未经单位负责人决定或批准。
– 支出单向卖方偿还债务收款人为本公司员工,但未附有卖方收据或付款收据证明该款项已支付给卖方。
– 违反非同时期原则:现金会计也是财务主管,会计凭证与资金凭证放在一起,现金账簿和会计账簿不分开…
– 财务主管与董事、总会计师有亲属关系。
– 现金支出日记记录不准确;账本编号、现金账簿、内容、金额不符。
-记录、分类、反映不当(未核算转账款项…)
-存在虚假支出或核算不实的现象
– 同一张发票但支付两次,支付的金额大于合同或发票上记录的金额。
– 无现金资金报告 财务主管和会计定期不定期比较。
– 按不一致的方法核算外币收入和支出,不追踪原币。
– 期末不评估外币或不按外币计税。年末银行间外汇汇率。
– 以外币列出价格或签订合同。
2.银行存款
– 根据借方通知单和银行贷方通知单进行会计处理不及时。
– 尚未为每家银行开设详细的跟踪簿。
– 尚未核对最终余额。
– 在多家银行开设多个账户,余额难以查询和控制。
– 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现象。
– 与银行的账簿差异银行往来调节记录和产生的资产负债表。
– 不恰当地反映透支、存款、贷款利息…
– 签署支票的人不是授权人。
– 在截止日期产生过多业力转账以利用
– 资金划错人或与单位无经济关系的收款人。
– 付款单上的收款人姓名及债权对象名称单位不符。
– 外币存款未记录原币种。
– 未重新评估年末外币余额金额或申请错误
-未完全核算银行存款利息或核算银行存款利息与银行附簿不符。
3.短期金融投资
– 未开立账簿追踪各类证券的详细情况。
– 未对短期证券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 无会计处理证券交易或会计产生的利润和损失,没有完整的发票和文件。
-其他短期投资不具有投资性质,而是其他应收款(收款和分配费用)。< br />- 期末不重新评估拨备,转回拨备或追加扣除。
– 无有效证明文件证明该账户。
– 没有确认。投资对象对公司投资情况的说明。
4.客户应收账款
– 不要抵销同一对象或抵销不同对象的债务。
– 没有关于债务追收的财务规定。
– 没有详细的书籍来跟踪每个应收账款对象详细信息。
– 同一对象但在多个不同账户上跟踪。
– 赊销审批流程不完整且严格:没有最高债务金额、付款期限的规定。 .
– 编制财务报表时尚未进行调节或债务调节不完整。
– 调节记录与会计账簿的差异尚未解决。
– 债务调节的差异尚未解决。详细账簿、分类账、资产负债表。
– 内容、金额、计算的会计处理不正确应收账款、非商业应收款的应收账款记入科目 131。
– 债务会计基础与根据的不一致
– 减少退货的应收债务,减少销售价格,但没有有效的发票或单据。
– 记录卖方的预付款没有有效证件。向卖方或与其他经济组织建立长期、正常经济关系但双方未签订经济合同的预付款。
– 记录增加 应收账款与记录的收入增加不相符。单据从仓库部门转移到会计部门的过程很慢,因此销售货物时的应收账款没有交货单等仓库单据…
– 有现金追回的债务,金额较大
– 很多应收账款逾期、对象不明、多年未清还没有处理。
– 期末外币应收款尚未重估。
– 无债龄分类,无有效的债务清收管理政策。
– 债务尚未完全核销按规定记录。没有对已处理的坏账进行追踪。
– 没有对逾期债务支付的利息进行核算。
– 没有根据新规定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类:长期和短期分类
– 应收账款核算不及时,客户已付款但尚未入账。
– 监控代理应收账款是否因超过未清余额而逾期支付利息,但尚未确定各回收主体的费用明细
– 未计提坏账准备或已计提坏账准备但少计或多计,超过规定比例。
– 记录 坏账准备记录不按规定齐全。
– 未能成立处理坏账的委员会,并收集买方核销债务的完整记录。
– 合计 坏账准备水平超过应收账款总额的 20%
– 期末未进行重新评估以转回拨备或追加扣除。
5.其他应收款
– 没有对其他应收款进行详细跟踪。
– 没有比较异常应收款,缺少等待解决的资产,没有库存记录,没有确定短缺原因以分配责任。
-部分项目性质不正确,会计入科目1388。
-未按规定对其他短期和长期应收款进行分类。
6.库存
– 不统计会计年度12月31日的库存。
– 无完整发票和有效单据记录库存:不记录仓单,无发货和收货记录,无发货记录库存质量评估。
-库存原价确定和记录不准确。
-无发票入库记录有效单据:大批量采购货物无合同、采购发票不符符合规定(农产品收购只按财政部规定编制清单,不开农产品收购发票)。
-每次进口不办理入库手续,而是储存。收货长期汇总。
– 不定期比较仓管员和会计。
– 实际库存与会计账簿、仓卡的差异,明细账簿、分类账、余额的差异
– 没有制定物料管理规定,货物、物料消耗规范或规范不适当。
– 损耗管理和库存保存不好。年底,单位没有考虑和控制各类库存可能导致损坏的保质期、物理和化学特性,也没有考虑仓库的储存、保存和排列条件。确保符合技术标准。
– 不要将仓库管理员、库存会计、采购和收货部门分开。
– 当货物到达但尚未处理订单时,不要在帐户 151 上记账。
– 制作仓单不及时,未记录仓单就核算出仓。
– 仓单不符合规定:未编号或书写重复编号、缺失。签名、标准不一致…
– 不要为每张交货单列出详细清单,不要为每批货物单独写交货单。
– 货物价值 导入仓库的库存与
– 没有对每张仓单进行详细清单。
– 每月使用的材料结算缓慢
– 没有进行汇总。月度或季度进口-出口-库存表;汇总库存中各类原材料数量的表格,以便与会计账簿中的数据进行比较。
– 不为每种库存准备价目表。
– 不准备收据入库物料检验,采购规格、质量、类型错误的货物…但仍入库核算。
– 核算错误:未按物料出口单和已出口但未用完的物料仓单核算,但。仅根据物料出口单与物料复进口单的差异进行出库。
– 出库数据与实际出口数据不符。
– 进出口仓库
– 劣质库存销毁记录中未明确说明销毁所采用的技术方法。
– 错误 计算代账存货到账152 未对表外科目002进行监控。
– 根据企业计价记录,原材料、物资及劣质货物不从科目账簿中输出。
– 编制合并财务时。报表中,分公司账户 136,138 中的库存未调整至账户 152。
– 不会计入回收废品。多余出口原材料不入库,重新入库。
– 核算错误:未经过仓库直接进出的库存仍记入152、153。
– 不入库代售商品的账目,或记录计算运输、装卸待售商品的费用,交付待售商品无需签订合同,只需写普通的仓库提货单即可。
– 计算除税的方法-仓储价格、半成品价值确定不恰当或不一致。
– 错误地将固定资产分类为存货(工具、用具),没有对原材料、工具、仪器、成品、货物进行分类。
– 分配工具和物资的标准不一致,意识不一致;没有用于分配在此期间生产的工具和设备的电子表格。
– 没有库存贬值准备金或不基于市场价格的准备金,以及不属于单位所有权的保管货物的准备金。供应没有足够的有效记录。
– 对盘点时发现过剩或短缺的物资和货物没有处理。
– 没有对各类物资和原材料材料、货物进行详细跟踪
/>- 未与客户对代存库存进行对账、盘点、确认。
– 未按期统计进出口库存。
– 单价、负库存数量单据周转慢,先写仓放单,再写仓单。
– 内部仓库按设定价格发放,不按生产成本发放。
– 放仓但不计入成本。
– 出口生产材料仅跟踪数量,不跟踪价值。
– 不根据标准会计和技术标准单独跟踪成品和废品,未处理废品。
– 会计对于暂时进口和暂时出口没有适当文件或货物到达时没有发票但已开具立即使用时按暂定价格,但我们在收到发票时并没有按照实际价格相应。
– 未在库存账户上追踪寄售货物,或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交付寄售货物,而仅写发货单以清理库存。 一般情况下,寄售货物已接受付款,但仍处于付款状态。记入157账户,未记录货款及转移成本。
– 货物及成品长期滞留在库存,价值较大,无补救措施。
– 采购管理不严格阶段,采购部门夸大采购价格(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
-工具、设备报告损坏但原因尚未查明或继续分配到费用。</ p>
7.预付款
– 尚未对预付款与对象进行核对。
– 尚未详细跟踪每个预付款对象。
– 会计数字和预付款对账记录存在差异。
– 签名预付款对账记录上的签名与考勤记录和工资支付记录上的签名不同。
-向公司外部人员预付款。
-尚未建立预付款制度和预付款管理制度不严格。 :预付款慢、预付款过多…
– 预付款申请未明确还款期限、金额、使用原因,无总会计师签字。
– 预付款余额大。年底。预付款逾期未处理。
– 转岗职工预付款尚未收回。
– 预付款未使用权。目的。
8.可抵扣增值税
– 以不正确的税率进行会计和申报。
– 记账申报不及时,超过申报期限3个月后仍申报抵扣增值税。
– 增值税发票内容缺失或不正确。
– 无发票或破产发票时申报抵扣税款
– 不需缴纳增值税的货物申报增值税扣除。
– 账簿差异及纳税申报,无法说明原因。<br />- 增值税直接发票或发票的申报及会计扣除不需缴纳增值税、无效或合法发票。
– 申报抵扣税款及其他来源的发票。
– 折扣购买的商品未入账减少进项税额。
– 申报发票缺失或错误,或按照规定的BTC表格或在财政部注册的自行打印发票表格填写错误的发票。
– 申报用于生产直接应征增值税货物的所有生产原材料的可抵扣进项税额。< br />- 进口货物增值税申报错误。
–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可抵扣增值税与分支机构应交增值税相互抵销。
– 进项税额抵扣额大于应纳销项额的会计处理,留负数
– 如果取消增值税发票并重新开具另一张发票,这两张发票上的买方不相同。
9.寄售商品
– 寄售商品尚未接受付款,但已计入增加收入。
– 寄售商品尚未退回。
10。质押、定金、定金
-无有效发票、单据、合同、承诺。
-定金、押金内容不明确。
-无对账确认余额与托管收款人或托管人在年终账簿截止日进行会计处理。
– 抵押、托管和其他应收账款托管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138.
– 没有对每种类型进行详细跟踪。</ p>
11。有形固定资产及无形
– 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固定资产记录不完整,固定资产所有权尚未转移给单位但已记入资产负债表;每项固定资产没有详细的账簿和卡片。
– 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期末盘点,盘点记录没有对未使用、待清算、已足额折旧的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账簿与存货记录的差异尚未解决。
– 固定资产相关文件未与会计凭证分开保存。
– 投入运营的固定资产缺乏保证金交接记录、交货记录.
-未按交接记录及时核算固定资产增加(错期核算)。
-未提供完整发票的固定资产增加核算,有效凭证:工程结算、验收分钟、交接、投入使用…
– 没有记录形成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的详细账簿。未单独核算质押或抵押的固定资产。
– 无形固定资产错误分类: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费、清理场地费用…记录固定资产原价增加无形识别内容公司设立费用、研究期间费用等不符合规定的…
– 产生的资产负债表与分类账、明细账本原价、累计折旧差异。
– 分类错误:资产不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仍按固定资产入账,核算有形固定资产和无形固定资产。
– 尚未编制自制基建工程量计算表。已完成。
–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已完成,但未记录固定资产原价的增加,未重新确定使用寿命,需将折旧调整计入当期费用。
– 会计处理固定资产原价的增加包括下列内容 未按规定使用的:将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时发生的贷款利息费用等成本,计入固定资产原价。大写;未升级、未增加容量或使用时间的固定资产大修费用;原价增加,与交接记录不符…
-折旧方法未向当地税务机关登记。
-单位采用计算折旧方法不适当、不一致的折旧,不合理确定使用年限,不适当的折旧率,超过最高折旧水平或低于按照第206号决定规定计入当期费用的最低折旧率。
-扣除或不按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之日按月或按季计提折旧,或按停止使用之日停止计提折旧。
– 折旧金额 累计折旧不准确,未分摊部分折旧。
– 资产已达到其使用寿命,但尚未完全折旧。未扣除的金额不计入当期费用。
– 已提足折旧但继续使用的资产仍扣除折旧。
– 折旧计入费用,包括未使用的固定资产。
-经营租赁资产计提折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经营性租赁固定资产无表外追踪。
– 未全面执行固定资产清算程序:成立固定资产清算委员会、清算决定、未经授权人签字无清算记录或会议记录……
– 出售清算的固定资产时不开具发票。
– 在事实上尚未清算、拆除或未经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决定的情况下,对固定资产减少进行会计处理…
– 未能全面、及时核算固定资产清算收入。
–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或未纳入批准的投资计划的固定资产投资。
– 已修复来源和用途错误的资产:用于公益目的的固定资产投资。
-折旧计入生产经营费用其他来源的资产。
-折旧时间不按固定资产登记时间计算
– 已进行加速折旧,但未向当地税务机关登记,当年经济效益业务出现亏损。加速折旧是直线法折旧的1.2倍以上。
– 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尚未清算。不需要等待清算的固定资产,未根据企业评估记录记入账簿,资产不在表外进行追踪,但仍计算折旧并计入费用。
– 内部转让的固定资产,其转让决定残值与会计账簿不符。
– 原值在 1000 万以下的有形固定资产尚未按照第 206/BTC 决定转换为工具和仪器。< br />- 转让的固定资产和出资必须重新评估其价值。
– 固定资产投资不当:过多或利用短期贷款进行投资。
– 资产转让或按照规定转让
–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记入科目 211,213。
– 记录的固定资产价值不恰当,赠与的固定资产不按公允价值入账,收到的资产和出资的资产在交付时不重新评估…
– 固定资产内部转让,转让决定书和会计账簿上的剩余价值不予重新评估。
– 有的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不同,但合并为一项资产或一组资产。< br />- 用国家预算资金投资的固定资产,供职工使用,但不收款收回投资资本。
– 企业股权分置时未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评估或有审查但不适宜。
12.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未建账监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缺少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与经营租赁固定资产分类错误。
–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原价,未按照租赁合同核算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折旧。
– 未按照适当标准监控或分配不同期间的租金利息。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会计利息计入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原价。
13。向合营企业出资
-无出资记录及出资合同。
-与合营出资单位无余额比较。
-无出资合同。
– 以资产出资设立合资企业,但无资产交接、接收或重新评估资产的记录。
– 向合资企业出资时,不研究和评估资产的情况。评估合作方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导致合营公司出现亏损的,出资单位按照出资比例划分为亏损。
14。在建工程
– 期末在建工程的成本未适当确定,仅根据估算确定。
– 建设工程基本没有计划或设计概算,固定资产大修,…
– 期末基建投资未详细说明是哪个项目的。
– 多期未结清的基建费用未计入已处理,继续投资…
– 投资程序不完整:无投资决定、批准概算决定、无招标或发行…
– 投资文件和付款文件不严格:购买设备无发票、向国外合作伙伴付款、不通过银行付款。
– 运营费用基建无有效发票或文件。
-各项目详细投资报告上的金额与会计账簿不同。
– 未经公司批准进行大修/比例过低。
– 会计错误:大修费用未计入原价增加但计入当期生产经营费用。
– 一般生产成本、折旧费用计入工程价值不合理,没有合适的分配标准。
– 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但未核算固定资产增加,且未扣除折旧
– 未完整发票、单据的未完工工程费用的核算。或缺乏。
– 未计划或没有预算的重大维修。修复时无损坏报告,完成时无修复费用结算,竣工验收记录及移交。
15。内部应收款
-年末无与债务人的债务对账记录。账簿数据与内部债务对账记录数据不符。
-不跟踪与本单位有付款关系的各单位明细。
-会计核算内部债务
– 内部应收款核算不及时。
– 内部应收款和应付款核算不正确或科目相同但在准备余额时未抵销
– 内部应收款以独立核算单位进行会计处理,不具有代收代支性质。
– 与第三方抵销债务,无记录。
– 内部应收款以独立核算单位进行会计处理,不具有代收代支性质。
– 与第三方抵销债务,无记录。独立核算单位。
16。未完成的生产经营费用
– 部分项目计入费用与内容和性质不相符。
– 不同会计期间未成品的评估方法不一致。< br />- 有期末未完成未完工工程量的盘点记录。
– 未全面核算已发生成本或部分费用超出规定限额。
– 未全部有效发票核算费用和文件。
– 错误期间的费用核算。
– 产品已完成,但不需要转移。
17。预付费用、待调费用
– 预付费用分配不合理、不一致。
– 预付费用分配没有政策。
– 未立账监控各类费用
– 将销售费用和经营管理费用计入待拨费用,未按规定分配到费用中确定适当的经营成果,科目142
– 短期预付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分类不恰当
– 与多个期间相关但未分配或分配标准不适当和不一致的费用。< br />- 预留不符合特定标准的成本。
18。长期投资
– 尚未重新评估财政年度末的证券数量、关闭账簿并准备报告。
– 尚未打开账簿来跟踪每种类型的详细信息尚未对投资证券计提折旧准备金。拨备没有依据。
– 投资没有依据证明。
– 会计账簿和资产负债表数据不相符。
– 投资接受方未对投资进行确认.
19。非业务费用
– 会计账簿上的数据与资产负债表上的数据不符。
– 非业务费用不计入科目 161,而是作为非业务费用的减少进行会计处理。 -业务资金
-记录减少的非业务费用,而没有管理机构的受理和结算记录。
-会计年度结束时,不转移本年度的非业务费用。 -非经营性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不计入非经营性支出增加。非经营性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计入非营业费用减少但计入费用或会计但不正确、不够。
负债和所有者资本
1.短期贷款、长期贷款
– 不记录借款明细、贷款利息、已支付贷款金额(
– 该项目采用的会计政策和方法不合理、不一致。贷款利息不计算,以银行通知为准。
– 原始贷款文件及付款文件不完整、有效。在没有完整收据、银行信用通知或付款单据的情况下借款时,付款时没有付款单或银行借项通知单或这些单据缺乏相关人员的资料和签名。借款合同未明确还款期限。
– 债务承兑合同与收款单据、货物收货单据、资产或还本付息业务单据与付款单据、资金支付单据的差异。
/>- 贷款记录保存不充分。
– 根据贷款合同和债务协议,对当年应付贷款利息的核算不完整、不准确。
– 计入费用的金额超过了当期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金额
– 贷款利息未按规定计入成本对象:计入一般生产费用,未反映在财务成本中。
– 短期贷款错误分类为长期贷款及副贷款
– 贷款和贷款利息的管理和核算不当:将贷款利息计入基本建设成本或增加固定资产原价,而不计入财务活动成本。
– 记录短期和长期- 与实际生成的数量相比,定期贷款数据不完整。被免除的贷款减少尚未核算。
-对外部单位或职工贷款利息超过贷款时银行利率1.2倍的情况进行核算。
-尚未核算或不当。长期借款到期的会计处理,按照长期借款合同载明的偿债计划转入12月31日到期的长期债务。
– 尚未签订贷款
– 贷款合同规定的用途错误。
– 单位偿还贷款能力低,该单位经常需要展期债务来偿还到期债务。
– 资本化和非资本化借款成本之间的混淆
– 没有重新评估外币的短期和长期贷款余额。采用编制财务报表时的银行间平均汇率或不采用年末实际汇率。
– 截至 12 月 31 日尚未调节贷款余额。调节表编号与账面编号存在差异,是因为未付贷款利息未计入贷款本金。
– 贷款未按照贷款年限进行分类。
– 长期债务债务被冻结,但按照规定没有足够的文件。对于逾期债务,公司没有计划偿还债务或要求额外延期。
– 没有详细跟踪外币贷款或外币贷款偿还的原币。
– 财务报表数据,一般账簿与明细账簿不符。
– 财务报表列报不当。不遵守授权审批原则的。
2.应付给卖方的款项
– 对于每个应付主体(卖方、材料、货物、服务的供应商或主承包商或分包商)没有详细的会计处理。尚未对应付第三方进行分类,如应付第三方、长期应付或存在问题…
– 应付债务已逾期(或长期未解决)
– 否。年底已与卖方对账完毕或不完全。
– 账簿上的应付账款余额与信用对账记录不同,但尚未处理。
/>- 期间应付账款的核算不正确。
– 不适当的债务跟踪:跟踪同一对象的两个代码,而不是补偿同一实体的债务。
– 不跟踪债务详细信息外币负债按原币金额计算。
– 期末,外币应付账款余额未按照编制财务报表时的银行间汇率重新折算。
– 将其他应付款内容错误分类为应付卖方款项,未区分商业应付款和非商业应付款,经济内容核算不正确。
– 无债龄分析表有付款计划,逾期债务尚未支付的会计。
– 如果未计入延期付款,则应付给卖方的利息。
– 不计入价格下降或贸易折扣、付款折扣情况下负债的减少。
/>- 进出口委托核算不正确,与国外合作伙伴的跟踪工作不恰当。
– 应付债务的管理和核算不适当和严格。无法识别债权人的负债已作为其他收益增加核算,但没有足够有效证据。
– 预付给卖方的款项余额与应付给卖方的余额不符相同的对象。
– 普通账簿和明细账簿、资产负债表上的数据不匹配,并且与原始发票和文件不匹配,或者与审计员的确认函不匹配。
– 未记录应付账款。依据发票和单据或无效的发票和单据。
– 应付给第三方的金额没有有效单据,未记录、反映、列报或反映不当。
– 现金数据账面存款与银行存款总额所产生的应付账款不相符,存在较大差异。- 通过公司员工向卖家支付大量现金,表明现金管理不善,可能给公司带来不利风险,或因未按时收到款项而导致公司资金被挪用。
-请勿记录逾期应付账款的滞纳金利息。
– 未进行任何处理,管理应付给卖方的账款不影响其他收入。
– 如果货物到达但发票尚未开具。到货后,发票到达时单位未反映正确价值且未调整或调整错误。
– 入库和报告的程序比付款录入慢,因此 12 月 31 日,TK331 出现借方。余额,但实际上这并不是向客户销售的预付款。
– 未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而涉及大额资金的交易。
3.国家预算税费及其他应付款
-未能跟踪应交和已付的各项税费、费用的明细。
-销项税额管理和核算不按规定进行:不开具发票销售货物时,以错误的税率适用销项增值税税率,错误地计算税价。
– 增值税核算和申报不完整、不适当。无效发票(缺少税码、买方签名等)或直接增量发票、合资企业发票、福利基金、未支付的生产服务款项的增值税扣除的会计处理和记录。免征、减征增值税额增加利润。
-自然资源税管理核算不当:未计入627科目,但记入642科目,无公告时按暂定价格核算自然资源税
-自然资源税计税依据不妥:按照运输、装卸、仓储等费用计算自然资源税;在此期间开采但尚未销售或消耗的自然资源不计算税收;按未抵销所有杂项的资源金额计算资源税。
– 由于进项税额抵扣核算,财务报表中3331科目(应交增值税)余额为负数。
– 会计账簿上的销项增值税数据与纳税申报表和增值税发票上的数据不符(由于某些增值税发票申报错误、缺少或重复)。纳税申报单上的增值税申报单上的序列号和发票开具日期不正确。
– 退货、降低销售价格、计算促销品、广告、交易会和展览的销项税额时,增值税核算不正确.
– 抵扣应纳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无效:发票被撕断后无合同解除记录,税务机关对此无书面意见。增值税发票丢失或放错地方,单位将不会按照规定和不正确的会计原则进行处理。
– 不符合出口条件的货物和服务仍需缴纳税率0. %。
– 进口税、进口货物增值税管理核算不当,税价计算错误,税率适用错误。进出口退税业务缺乏必要的单据,且该退税款未反映在会计账簿中。
– 货物转帐、进口至出口加工区等不直接征收进出口税的货物的计税,为人道主义援助过境运输货物…
– 出口税按不包括运输和保险费用的价格计算…
– 向委托单位提交进口税款,但尚未开具发票。
– 内部消费(支付员工工资、奖金)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和服务,不按扣除方式计算销项税额)或通过交换货物。
– 不需缴纳增值税的商品和服务与按 0% 税率缴纳的商品和服务之间的混淆。
– 土地使用税和许可税不计入账户 333,但计入账户 333。
– 未向员工核算和申报个人所得税,员工应缴纳高额所得税,未按条例规定在源头扣除。
– 部分高收入官员的个人所得税核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数额高于或低于实际应纳税额的问题。佣金和经纪费用的个人所得税核算不充分。
– 确定个人应税收入时不排除从雇员工资中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健康保险
– 税率和免税的优惠条件。未按128号文、164号令规定确定年度。
-未核算当年应纳税额。比规定时间晚向税务机关提交完税报告。
– 不计入土地租金,但主管部门没有关于土地租金减免的正式文件。未与当地自然资源环境部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因计税目的核算合理费用不符合规定,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错误根据规定,收入和其他收入记录不正确;销售成本计算不及时或不准确。
– 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未分开。
– 税款尚未汇总。
– 单位不暂按单位申报金额按季缴纳企业所得税。
-单位结转亏损计算本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但尚未向税务机关办理亏损转移登记。符合免税、减税条件,但尚未提出免税、减税申请的。
– 税务机关罚款、欠款未计入其他费用。
– 未缴税款
– 本年应缴企业所得税尚未确定,扣除上年结转亏损后核算。
– 土地使用税,财产税 该物品不计入333科目,但计入当期生产经营费用。
4.支付给公职人员的工资和金额
– 没有工资计划,只有雇员的工资计划。
– 没有制定合格的工资支付规定、工资计算方法和规定。
– 未按照工资计算方法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向当地税务机关登记当年应缴纳的工资基金总额。
– 确定工资基金有没有依据。
– 支出超过应得的工资基金。
– 将工资基金用于错误用途。
– 确定工资基金与任务完成情况不符。
– 根据公司分配的总单价少扣工资基金。
– 尚未确定并扣除工资
– 工资管理与核算不当 案例:干部职工工资直接计入生产经营成本,未按规定通过工资基金核算。
/>- 工资结算不及时。拖欠官员和员工工资。
– 企业董事会薪酬出现违规和异常情况。
– 虚假工资:虚假员工、虚假记录虚假记录、员工跳槽在单位还是有工资的。宣布与实际情况相比增加了加班时间。
– 在错误的时间核算工资和工资扣除。
– 核算许多与工资相关的项目,例如轮班工资、加班工资等。 .. 未经过334账户的费用。
– 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完全签署。
– 时间表和工资支付表不完整,没有足够的必要签名,例如收件人签名、学校签名会计师签名有代签现象。
– 未从工资中扣除员工损害、损失或违法行为的赔偿金。
– 支付津贴及除此之外的其他款项没有具体政策且未经局长决定的主要工资。
– 在账户 141 中核算预支工资,未按照规定考虑减少公职人员应付款项。
– 没有与临时或临时雇员签订合同季节性员工按规定办理。
– 加薪操作 最近没有主管部门批准的加薪决定。
– 核算TH的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和个人培训的所有费用622未按规定分配到销售部门货物、企业管理、工厂管理。
– 账簿上的数字与员工工资簿上的数据不符。
5.预提费用
– 在没有合理、可靠的证据表明必须预提期间费用的情况下,将尚未发生的费用计入生产经营费用:无借款合同、休假工资计划、固定资产大修计划。
-预计未计入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或不预计期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固定资产大修费用资产、生产工人的假期工资、产品和货物保修费用计入当期应付费用。
– 没有规定应计入应付费用或将这些金额转入当期费用。
– 将与收入不对应的应付费用计入当期生产经营费用。应付费用尚未与会计年度末实际发生费用结算,且未处理差额。
– 与账户性质不符的交易,按照本科目核算到法规。将暂停的费用计入应付费用,以减少年内费用,掩盖损失。
-尚未根据8月82/2003/TT -BTC号通知的指示扣除失业津贴准备金财政部2003年12月14日关于失业补助准备金设立、管理、使用和核算的通知。
-余额连续多年波动较大,但无法说明原因。<br />-不结转当期已扣除生产经营费用的差额,但不全部用于冲减应付成本。
– 不重新评估该差额 外币应付费用按照银行同业平均汇率计算的汇率差异年末汇率。
6.内部应付款
– 2月31日内部债务清账尚未进行。比较差异尚未处理。
– 内部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未使用同一对象进行清算,清算了错误的对象。
– 尚未打开每个科目的跟踪簿详细信息。
– 少记应付上级账款。
– 内部支付应收和应付贷款利息,但没有合同,没有内部利率决定
– 下级单位会计账簿数据与上级单位会计账簿数据不符。
– 会计科目特征不正确、经济内容不正确、会计核算不正确、不完整或不正确。
– 内部应付款的增加和减少的会计处理没有充分的依据,有效单据如收据、银行贷方通知单或付款单、银行借方通知单或这些单据没有记录所有要素,并且缺乏相关人员的签名。
7.其他应付款
-社会保险费、健康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扣除生产经营费用高于规定的。
-销售商品延期付款、分期付款、未实现收入不计入账户3387,记入账户511。
– 往年的一些其他应付款项仍然存在,但尚未对账,也未采取任何措施。
– 一些等待处理的超额资产记入账户账目338但原因尚未明确或未按规定完全处理,未请求主管部门12月31日作出决定。
– 基建投资结束,汇差较大利率利息尚未转入3387账户逐步分配。
– 其他应付款无对象或自多年前已长期未清偿,尚未处理。
– 应付账款为没有根据其性质正确分类。
– 没有完整有效的发票和文件的会计。会计期末未实现收入确定不正确、无确认依据或分配不当。
– 未实现收入未按正确期间入账或已完成但尚未转入销售收入或财务收入。
– 带有贷款合同的个人贷款仍在帐户 338 中跟踪,但尚未分类到帐户 311。
– 无 与社会保险机构比较。差异尚未处理。
8.长期负债
– 长期负债尚未确定,按规定到期应清偿转入315科目的。
–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利息预核算不符合规定。
br />- 会计账簿中的数据与负债汇总表不符。
– 未按每份合同详细记录长期债务、各对象…
-产生的长期债务未经董事会签署批准。
-不按照平均数重新评估外币来源的长期债务余额编制财务报表时的银行间汇率。
– 发生的长期付款未经董事会签署批准。
9.应偿还的长期债务
– 会计期末,单位尚未确定下一会计年度应偿还的长期债务转为长期债务的金额债务要有计划。
– 没有跟踪每个债权人、每份贷款合同的长期债务到期明细、已支付金额、剩余到期长期债务金额。
– 未对各外币币种进行详细监测。
– 未按照银行间平均汇率重新评估外币到期长期债务余额编制财务报表时的汇率。
10。接收客户的存款和投注
– 不跟踪每笔存款和每个客户收到的存款的详细信息。
– 短期存款和收到的长期存款没有正确分类。
– 不记录表外账户接收存款、长期实物存款的情况。
– 接收和退还客户押金、投注时无有效证据和完整文字。
– 数据账本、凭证和确认函不相符。
– 金额尚未处理违反存款和投注的罚款。
– 未能评估和解释交易中的汇率差异以及源自于的金额外币。
11。企业资金来源
– 出资和资金来源没有正确记录和分类。
– 没有准备会计年度资金来源汇总表。
– 没有根据每个资金来源进行详细跟踪
– 企业资本来源的核算不恰当或不完整。
– 申报企业资本不正确。
– 未核算增加或减少
– 明细账簿与总账数据不符
-因未按月平均增减计算年均资本,少计用于增加营业资本的资本金额。
– 原始凭证不齐全或资本来源增减的会计处理。原始文件无效、追加资本金的决定、未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资本转移、在主管机关(公司、管理部)没有决定对转股企业调整股权资本的情况下增加减少国有资本。< br />- 制定发行股票以记录业务资本增加时,并不反映所出售股票的实际价值(原价或差价)。
– 不得减少使用资本设立公司的收入奖励基金 奖金按照规定保证扣除相当于两个月实际工资的金额,尽管在分配税后利润后,这两项资金扣除的金额不足单位两个月的实际工资。
12.资金 414,415,431、451
– 按照规定制度由不正当来源形成的资金。
– 未按照增减资金决定和文件及时核算资金增减情况未经公司董事会决定,无有效、合法文件,擅自进行收支或者资金增减的核算。拨款决定不合理。